堅稱清白 張誌家成何紀賢第二?

上周在地檢署堅不認罪卻被認定打假球涉案程度升高而交保、進而昨天被球團開除的張誌家,會成為第二個何紀賢嗎?
2005年8月職棒爆發涉賭放水案,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將涉嫌放水的近十位球員與教練起訴,其中一位就是興農左投何紀賢,被起訴的人員依據聯盟規定是一律開除,這個起訴案件一直到了2008年2月底才有最後結果,法官判定何紀賢是無罪釋放。
過了將近三年時間,法院終於還給何紀賢清白,但他已不可能再回到球場,只得重新找尋謀生之道,當過工人,賣過雞腳凍,最後在老家淡水的房仲業拚出一片天,成為年薪超過百萬元的銷售員,何紀賢算是成功開創了事業第二春。
現在再來看張誌家,被球隊開除已是事實,現在他要爭的就是沒有打放水球的清白。
昨天晚上7時多球團發出新聞稿,以簡單的兩行字交代「確認交保,熊隊開除張誌家」,近10時阿家打電話給球員工會律師蔡瑞麟,談到未來該何去何從,律師建議他,如果還想再打球,就盡量保持球技與身體狀況,等待水落石出的一天。
蔡瑞麟說,會這麼對阿家說,主要是從第一次被約談以來,他就很堅持自己沒有打放水球,一再強調在球場上是清白的,這個建議就是讓他在未來的日子有一個努力的目標。
其實蔡瑞麟也很明白無球可打的球員,卻要一直自主訓練保持球技,這份動力是很難長期維持下去的。
朋友聊到張誌家會走到這一步田地,主要是他在金錢的往來有點複雜,向「雨刷」借錢是事實,但他堅持沒有放水的說法,又很難讓檢調信服,儘管被點出的放水場次,檢方並沒有掌握明確事證,還是把向組頭借錢與比賽中放水畫上等號。
據了解,阿家曾在季中接獲雨刷說要放水的指示,但他並沒有照做,比賽中還宣稱不舒服提前退場,那場比賽熊隊是贏球,並沒有完成雨刷交代的結果,還讓對方賠了上千萬元。
只是這個結果與說法並未能獲得檢調的認同,最後還是以8萬元交保,得接受被球團開除的處分,即使是日後有翻案的可能,還不知道官司要等多久,這輩子想再站上投手丘的機會,恐怕是越來越渺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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