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您先幫忙轉一萬塊錢可以嗎?”
這位叫得親密,要錢心切的女子,其實根本不是汪阿婆的外孫女。
她的真實身份是:保姆!
說來也怪了,汪阿婆居然肯吃這一套,一次又一次地給了她一萬塊。
為什麼說又呢?且聽小編慢慢道來。
2019年11月,30多歲的周某通過人力銀行找到了一份家政保姆的工作,上崗後,周某不僅盡心盡力、耐心細緻地完成了家裡的家務,還和60多歲的汪阿婆培養了較為“深厚”的感情,經常用“阿嬤”來親切地稱呼汪阿婆。
其實,周某在進入汪阿婆家中從事保姆工作之前,已經欠下了20多萬元的賭債尚未歸還。她開始編造各種理由,從汪阿婆處多次借錢。
原來,2017年,周某通過朋友介紹,染上了賭博的惡習,之後便陸續欠下了數百萬元的賭債,這些年一直在還從親戚和小額貸款APP借的錢。
周某見汪阿婆為人善良好說話,又生活富裕,自己平常買菜也經常從汪阿婆那裡拿錢,於是就產生了歪念頭。
她便編造了父親重病需要醫治的謊言,還從網上下載了幾張住院的照片給汪阿婆看,說那就是她父親,以此博取汪阿婆的同情,讓汪阿婆把錢借給她。
此後,周某便先後向汪阿婆借錢近27次,多次單筆金額上萬。
可周某不僅向汪阿婆借錢,還以“預支薪水”為由,短期內多次問雇主繆某要錢,繆某便產生了懷疑,回到家後和母親表達了想要辭退周某的意思,一問才知道,原來周某也向母親借過大量錢款,於是報警。
經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周某在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在明知自己並無還款能力的情况下,編造家人生病急需用錢等虛假理由,累計騙取被害人共計新台幣50萬餘元,此錢款由被告人周某用於償還賭債及揮霍。
檢察官指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周某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新台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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