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都過去了,不知道你還有沒有什麼去年剩下的壞事呢?反正小編我還剩一件:一筆被朋友借走的錢,該要,但還沒要回來的錢。
小編我有個當時還不錯的國中同學,兩年前找我借錢,借的時候言辭態度特別懇切,一個電話接著一個電話,說公司員工的薪水都發不出來了,自己需要借20萬周轉一下日常開銷,馬上就能還上。
本來嘛,說好了19年7月份借,11月份還清,結果倒好,這都21年2月了還沒還完。要不是拜這同學所賜,小編我大概還會繼續以為,朋友借錢不還的橋段,離我很遙遠呢。
說起來這朋友也挺搞笑,從來沒主動還過錢,每次讓他還錢,他都一副“受害人”樣貌:這個人欠他錢沒給,那個人拿貨沒給錢跑了,沒辦法周轉,疫情了,公司實在沒有錢……
每次言之鑿鑿地說下個月給,然後到了下個月就消失,電話打過去質問,永遠都是“實在是有困難,我也想給,但一分錢都拿不出來了”。每次要大哥還錢,大哥都像我要的是他的命似的,懟我的語氣那叫一個憤怒。
仿佛小編沒有“設身處地”地為他著想,想想他的難處,一切都是小編的錯。更誇張的是,期間還跟小編吵了好幾架,賭咒發誓下個月必定還錢,再不還就改名改姓,結果到了下個月,名沒改,卻聲淚俱下再次表示“有困難”。
如果不是這個大哥中間結婚、生子一水溜花錢大事兒,都幹完了,我真都有點不忍心要債了,還以為很快就能看到大哥上節目哭慘了呢。
現在看來,還不出錢是肯定瞎說。好在小編保留了欠條字據和身份證影本,到最後的小編實在忍無可忍,質問他:你是不是逼我上你婚禮鬧呢?
大哥這才終於承諾:每個月10號還一萬。
經此一役,小編幡然醒悟:借錢給別人時一定要謹慎考慮。如果要借,就要抱著錢拿不回來的心態。不然什麼親情友情師生情,有一個算一個,根本經不起折騰。
可大家畢竟都是社會動物,誰也不可能活在真空中,於是也沒辦法以保護感情為理由,“再不借錢給別人”,小編之後還是又借給另一個朋友一筆錢應急。
但是有了上一段不愉快的經歷,這次小果學聰明了,知道首先應該瞭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資產資訊,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工作情况……這些都不願意讓你瞭解,你也沒必要借嘛。
在相對瞭解的前提下,一般來說,有穩定工作的朋友如果需要應急,小編還是會借的。
那作為出借方可以如何保證自己的權益呢?小編也去做了一些功課。這裡分享給大家。
最基本的就是需要借款人提供身份證影本和欠條,除此以外小編還建議大家最好能拿到實物的抵押,比如“某某向小編借10萬,週期從2021年2月到2021年5月,利息為多少,如果逾期不還,小編有權利拿回某物品,作為抵押物。”這樣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錢不受損失,先小人後君子說明白對雙方都有利。
千萬別為了一時的“面子”,到最後連朋友整個人都丟了。
那如果是自己需要應急,該如何“懂事”地向其他人借錢呢?首先,要找那些對自己有一定瞭解和信任基礎的朋友,說明借款金額和借款事由,並且主動交代自己的一些還款能力證明。然後要自己計算清楚還款週期,承諾好的還款週期一定要做到。
如果承諾無法準時完成,那很有可能也會錢最終還了,朋友卻沒了。
特別是年輕人剛入社會,一定要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沒來就沒什麼基礎,信用一旦還崩塌了,更容易產生信任危機,讓自己的潜在人脈整個崩裂——要知道消息的傳播,遠比你想像的更快更遠。
當然,應對借款不還大家也要果斷,敢於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很多人都認為打官司非常麻煩,其實不然,只要證據全,欠款方身份資訊明確,直接去你管轄所在地的法院訴訟即可。
要是不知道準備什麼資料,可以去法院諮詢一下,法院現在一般都會有相關的法律援助,總體施行起來比之前簡單很多。如果金額不大,最低50塊就能立案。近幾年法律體系一直在簡化,這種爭議不大的訴訟情况,一般通過簡易程式即可完成。
最後的最後,小編要勸一句:所有借錢的時候,都要有做慈善的準備,不然真的就別借,畢竟感情真的比錢貴。借錢的想不明白,給錢的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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