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公司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不要覺得沒必要,不要覺得不需要,如同老話說的那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先小人後君子,事前麻煩一點比日後對簿公堂要强百倍。
1.謹防套路貸
借款人謹防套路貸,這一般是針對本地有房產者的有預謀詐騙!其特徵有以下三點:
一是虛高借款金額,明明你想借2萬元,非要你寫4萬元的借條,還用“這是行規,只要你不違約便好”等話術打消你顧慮;
二是法律意識極强,借條+收據+銀行轉帳憑證+銀行取款錄影是常規手段,有些還會設法讓你抵押房產以享受優先受償權,或者使你糊裡糊塗簽訂房屋租賃契约,使同夥有理由搬進你屋為以後方便拍賣做鋪墊;
三是想方設法疊高借款金額,誘惑你借新還舊,更可怕的例子是同夥接近你,與你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後再讓你入圈套,比如說可以向自己朋友開的公司借款度過難關….
2.自帶簽字筆
防止惡意借款人用褪色筆書寫借條(快則20分鐘消失,慢則兩天后消失),另外不要使用用藍色原子筆書寫,因為不利於保管。
3.核查身份證
核查借款人身份證。防止對方用化名、小名、代號、綽號、名字諧音等名稱,事後人間蒸發或者不認帳。
4.填寫身份證字號
請借款人把身份證字號寫上去。一是防止借款人書寫潦草,以後有爭論;二是可以憑身份證字號確定其人,防止同名同姓的抗辯。
5.複印身份證
複印借款人身份證。以防起訴時法院工作人員要求你提供對方的身份證字號以及身份證影本。
6.寫清楚個人資訊
寫明借款人實際居住地址以及聯絡電話,以防起訴時找不到人,避免進入公告程序拉長訴訟週期。
具體可以這樣寫:“借款人確認以××××作為相關通知及訴訟等資料送達地址。”
7.確保借款人親筆書寫
親眼看著借款人本人現場書寫完借條,不要離開視線。防止借款人伺機找別人代簽,事後翻臉不認帳。
8.蓋手印確認
要求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蓋手印,因為字跡鑒定又貴又耗時,而且也不是每張借條上的字迹都具備可鑒定條件。
9.不使用可能引起歧義的字眼
常見的例子有以下:
一,“還”字既可以解釋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
二、“今借”與“今借到”不同,一個可能沒收到款項,一個已經收到款項了;
三、注意表達順序,“借到張三”與“張三借到”有天壤之別;
四、誰“收”誰“借”要分明,防止借款人惡人先告狀,搖身一變成為出借人…
10.瞭解借條與欠條的區別
一,借條從字面上便能夠獨立證明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成立,而欠條背後的法律關係則需具體認定,有可能是勞資糾紛、買賣糾紛;
二、借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
三、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11.註明款項用途
寫明借款用途,慎防對方抗辯是賭債、分手費、買賣賭博或其他等非法債務。
12.註明借款幣種
寫明幣種,同時金額的阿拉伯數字後面追加漢字大寫,謹防在金額的前面或後面篡改,比如說借100元改成借9100元,借100元改成1009元。
13.寫清年利率和月利率
給大家介紹四個公式:
年利率=年利息/本金
月利率=月利息/本金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月利率÷30
民間所稱的分是百分數(1分息是指1%),厘是千分數(1厘息是指0.1%,也就是1‰),其可能是指年利息,也可能指月利息,舉個例子,1000元,每月1分息,那每月利息就是10元。
14.寫清借期內利率和逾期利率
這兩種利息是不同的,很多人都不知道逾期利率的存在,可以在借條中這樣寫:
“月利率1%,借款到期時一次性歸還全部本金及利息,如逾期未還,本人願按月利率1.5%支付逾期利息”。
另外,如果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5.強調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在借條中使用“現收到..”的字眼,或另外出具收條。老賴往往會睜眼說瞎話,稱雖然打了借條,但並未收到款項。
16.大寫漢字註明借款時間期限
用大寫漢字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之所以用大寫漢字是為了防止對方將7改成2或9。
17.建議採用銀行轉帳管道交付
雖然支付形式多樣,有現金支付、微信支付等形式,但建議採用銀行轉帳的管道,並且備註借款本金。
18.儘量提供擔保人
借款金額較大或明顯感覺到可能存在借款人還款不能的風險的情况下,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注意區分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
19.把借條保存妥當
保管好借條原件,防止被盜竊、被搶奪或被污染。如果被搶,請及時報案,警察可立即做筆錄,筆錄相關內容對借條原件載明的事實可以起到重要的證明作用。
20.防止對方擅自添加內容
為防止對方擅自添加內容,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及在末尾加上“立此為據”或“以下空白”的字眼。
21.夫妻一方借款要雙方簽字
向夫妻一方出借錢款的,在借款人處需夫妻雙方簽字。
22.約定管轄法院
將管轄法院約定為出借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的話,方便以後起訴。
23.約定訴訟費及相關費用問題
訴訟費由雙方按勝負比例承擔,而律師費、保函費等其他費用若無約定,則有可能是由原告承擔。出借人可在借條中提前約定好誰承擔什麼費用。
例如“如到期未還清,願承擔出借人×××通過訴訟等管道追討借款所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保函費、保全費等其他費用”。
24.借條的留存
借條書寫完成後,為防出借人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機拍照留存,另外,借款人也可複印一份留存,並且要求出借人親筆簽證“該借條影本與原件一致”。
25.還款完畢後出具收條
如果已經全部還完款,借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條,並註明“在此之前的一切借條均已作廢”,防止借款人暗留借條重複索款。
26.注意訴訟時效
樹立訴訟時效的觀念,民法總則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雖然經過訴訟時效後,出借人仍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借款人提出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那麼法院在查清事實的情况下便會駁回出借人的訴訟請求。
27.超過訴訟時效後的解決方法
超過訴訟時效後,想辦法重新做一個約定,達成新的債權、債務關係,比如說:
一、要求對方更新借條;
二、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等待借款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
三、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簽署請求延長還款期限的意見;
四、要求借款人寫出還款計畫;如果都行不通,保留催討債務的各種證據,並且注意帶上兩個與雙方無利害關係的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第三人作為見證人去催款。
28.合法催債
用合法手段催債,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盜竊罪這些都是催債過程中很可能觸犯的刑事罪名。
最後的最後,借別人的錢一定要按時還,如果一次償還不了,那就多次來還,如果實在沒錢那就多聯絡對方,千萬不要因愧疚而逃避對方,因為這樣很可能被理解為不聞不問、心安理得。如果總是有借無還,那信譽遲早會破產,做什麼事都步步難行。
但是如果每次都是有借有還,並且自覺附帶正常的利息,那這叫人際間的信譽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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